主持人:網友朋友們大家好,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已經拉開帷幕,今天我們很榮幸的邀請到了朔州市稅務局局長葛忠明做客我們的訪談,就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相關問題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歡迎大家積極參與。
葛局長:主持人好,網友朋友們大家好!非常高興有這樣的機會和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您好,首先請您先介紹一下什么是年度匯算?
葛局長:年度匯算是指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主持人:請您談一下納稅人為什么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葛局長:一是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比如,一些扣除項目,像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療支出,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確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額,需要在年度匯算來補充享受扣除。二是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更加準確地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平時取得綜合所得的情形復雜,無論采取怎樣的預扣預繳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此時兩者之間就會產生“差額”,就需要通過年度匯算進行調整。稅務部門前期進一步簡便優化了預扣預繳方法,不僅進一步減輕了中低收入納稅人的辦稅負擔,也使預扣預繳稅額更為精準、更加接近年度應納稅額,但仍然無法完全避免“差額”的產生。
主持人:納稅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有哪些?
葛局長: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ㄒ唬┠甓葏R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ǘ┠甓葏R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ㄈ┮杨A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
?。ㄋ模┓夏甓葏R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主持人: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有哪些?
葛局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ㄒ唬┮杨A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ǘ┘{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匯算。
主持人:納稅人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項目有哪些情形?
葛局長:在納稅年度內發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填報扣除或補充扣除:
情形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情形二: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情形三: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但要注意: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主持人:有哪些途徑可以幫助納稅人做好年度匯算的準備工作?
葛局長:如果納稅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或者無法確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匯算的條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是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按照稅法規定,單位有責任將上述信息告訴納稅人;
二是可以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地址為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本人納稅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信息;
三是年度匯算開始后,稅務機關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并確認后,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
主持人:年度匯算的時間范圍是什么?納稅人何時可以預約辦稅?
葛局長:2021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提升辦稅效率和申報體驗,防止匯算初期扎堆辦理造成不便,今年稅務部門新提供預約辦稅服務,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辦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提前預約辦稅。3月16日以后,無需預約即可辦理。
主持人: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哪些辦理方式?
葛局長: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是自己辦,即納稅人自行辦理。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持續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通過多種渠道提供涉稅咨詢服務,完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示提醒功能,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二是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需在年度匯算期內(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納稅人可通過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進行確認,與書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在納稅人確認前,單位不得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完成確認后,納稅人需要將除本單位以外的納稅年度內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單位,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是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年度匯算。選擇這種方式,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授權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需要提醒的是,單位或者受托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如果發現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可以要求其代辦或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主持人:納稅人可通過什么渠道辦理年度匯算?
葛局長:辦理年度匯算有三個渠道: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
一是網絡辦。稅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
二是郵寄辦。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郵寄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
三是大廳辦。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或郵寄,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主持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提交什么資料,保存多久?
葛局長:年度匯算時,納稅人只需報送年度匯算申報表,如果納稅人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才需一并報送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填報的信息,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為便于后續服務和管理,納稅人及為其代辦年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辦理年度匯算的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比如2021年度匯算的相關資料留存期限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主持人:納稅人辦理匯算時,該向哪個稅務機關申報?
葛局長: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向納稅人累計發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年度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主管稅務機關。
主持人:納稅人如何辦理年度匯算退稅、補稅?
葛局長:一是辦理退稅。納稅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稅”并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后,即完成了申請程序。稅務機關和國庫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后即可辦理退稅,退稅款直達納稅人銀行賬戶。申請退稅的納稅人需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其中,對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年度中間被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推送服務提示、提供簡易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稅人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快捷申請退稅;納稅人對預填服務中的數據有疑問的,也可以選擇標準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
二是辦理補稅。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稅務機關提供了多種便捷渠道,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稅款。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要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主持人:今年稅務部門有哪些優化服務舉措?
葛局長:為方便納稅人辦年度匯算,一是提供年度匯算初期“預約辦稅”服務。為給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我們今年推出了年度匯算初期預約辦稅功能,通過預約使稅收公共服務更有效率、更有質量、更有秩序。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間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預約辦理時間,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年度匯算,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二是進一步鞏固“首違不罰”制度。今年我們繼續實行年度匯算“首違不罰”規定。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三是明確年度匯算期結束后的主管稅務機關。年度匯算結束后,將按規則給未按時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確定一個主管稅務機關,便于納稅人后續辦理年度匯算時找到主管稅務機關為其提供涉稅服務管理。
主持人:對于不遵從的納稅人,今年會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葛局長:2021年度匯算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從前兩次的辦理情況看,絕大多數納稅人能夠依法如實辦理,有相當數量的納稅人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享受了個稅改革紅利,也有很多納稅人補充了稅務部門未掌握的收入,辦理年度匯算申報繳稅。同時,我們也發現有少量納稅人,經過稅務機關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沒有如實申報。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對于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主持人:我們這一期的訪談到此結束,非常感謝各位網友關注我們的訪談,也感謝您做客我們的訪談。
葛局長:感謝各位網友對我們工作的積極關注,謝謝大家,再見。
主持人:咱們下期見!
主辦單位: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技術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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